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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尽快处理云联惠冤案的紧急报告

文章来源:网络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2-28 16:57:11

  关于提请各级职能部门行使法律监督权力、督促办案单位尽快解决云联惠冤案的紧急报告

尊敬的各级领导大家好:

        我们是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云联惠”)的用户和商家。现将腐败犯罪分子、原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李庆雄领导的广州市公安局侦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等全国各地人民法院审理的以黄明为首的1300余人的涉云联惠涉嫌组织、领导传xiao活动罪案的冤情予以报告。

第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5月8日,时由腐败犯罪分子李庆雄领导的广州市公安局以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xiao活动罪在全国范围内收网,根据新闻报道,公司总部刑事拘留54人,各地代理公司刑事拘留1203人,合计1257人。在诉讼进程中有部分涉案人已被撤销案件,有一百多名涉案人被检察院不予起诉,有三百多名涉案人被判刑,其余部分涉案人取保候审中。

        腐败犯罪分子李庆雄领导的广州市公安局因该案冻结云联惠公司及个人银行账户136个,金额为人民币17797960335.64元(其中被异地公安局轮候冻结的银行账户7个,金额3797168803.49元);美元10007元;冻结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164515278.16元;冻结在四个第三方支付账户资金共计人民币221127850.85元;查封涉案16个公司的股权;查封公司、个人名下房产、车位共458套,(其中写字楼房产223套,车位232个,个人房产3套),服务器8台,102台电脑主机,手提电脑50台等。

        目前云联惠公司总部董事长黄明先生以及50余名公司高管,已被超期羁押达33个月之久,2019年4月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至今已超过22个月未审结,同年7月份庭审结束至今也已超过19个月,案件久拖不决,挂案至今没有结果。在云联惠总部没有定性的情况下,全国各地却有300余名涉云联惠案当事人被判刑罚款。

       2019年7月份,云联惠总部案件在广州市海珠法院的庭审中,司法鉴定专家及律师质证反映出当事人涉嫌组织领导传xiao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院违法没有排除合理性怀疑、没有得出唯一性结论;而人民教育家、最高检荣誉专家咨询委员高铭暄教授领衔的多名中国法学专家(其中高铭暄、尹田、陈泽宪、刘志伟、姜明安等法学泰斗为新聘任的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在2018年8月份对云联惠经营模式及参与云联惠进行经营活动的行为作出了专家法律论证意见,认为不构成组织领导传xiao活动罪。

第二、云联惠的法律性质

(1)云联惠商业模式简述。

        云联惠是一个消费共享的平台,它类似于滴滴、美团和阿里巴巴。

       二者的相同点:一是,都是一个第三方服务平台;二是,注册为普通用户不收费,注册为商家用户收取一定的平台使用费(云联惠商家用户金钻或铂钻会员一次性收取99.9元或999元,进驻阿里的商家的平台使用费是每年几千、几万不等);三是,发生交易时,都向商家收取一定的平台服务费,(云联惠向商家收取每笔交易额的16%,美团和滴滴是15%—25%不等)。

       二者的主要不同点:一是云联惠在线上线下都可交易,而后者只有线上交易;二是消费者在云联惠平台上的消费可获商家赠送白积分,白积分(不等同于现金)可作为平台服务费的分配权重参照。而在后者平台上的消费无积分,收取的平台服务费是平台独享,是作为平台股东的利润;如果淘宝等平台拿出他们的利润按照一定的规则分享给商家和消费者,不行吗,为什么不行?

       对于云联惠返点规则,可以用方程式来分析比较容易理解:平台把商家每笔成交后的16%,看作一个1,分成100份,给消费者赠送62.5份,给商家赠送16份,推广方占27.5份。在消费者和商家提现时扣除13%,其中10%为国家税收、3%是平台收益。云联商务大系统平台的收益可以说是是微乎其微,其主要是促进商家和消费者的黏度,让百姓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付诸行动的载体,事实也证明她是大家自发自愿、喜闻乐见的。有了云联惠,消费不再贵,销售不再难;百姓“能敢愿”消费,拉动了内需,有利于扩大内循环,其经济和社会价值不可估量,有利于“大创新业、万众创新”;有利于中国梦早日实现。

       云联惠平台一直保持稳健的发展势头,会员是免费注册,商家货款的16%成为了平台服务费收入,积分是每个会员对消费所作贡献的贡献值记录,不具有现金价值,白积分不等同于现金!用户帐户上的积分不是平台的欠帐,只是作为服务费共享金的分配权重参照,或者说是共享金分红权。而按照《云联用户注册协议》约定:不承诺返多少返多久;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升级自愿、退费自由;以收定支、收付同源,变化变量、动态管理;会员注册协议将“创业共享金”分配给参与平台的创业各方,平台合法运营4年半以来从未有拖欠消费者和商家创业金的情况发生,她是一种让利于民的行为,同时白积分更不能算作企业的负债。

        云联惠系统的运营是持续性、系统性、关联性的,每日白积分转化为红积分的转化率不固定,平台按当日实际产生的营收额+上一天未分配的余额汇总与全部白积分分配权重的比率,计算出每天的返还速率(约0.01-0.06%上下浮动)分配给会员,在递减的情况下,即使是仅有一元的共享金,也有无数个1%,通过多次分配,实现其持续性乐返。一尺之木、日取其半、万世不竭,不会有资金链断裂的情况。

(2)云联惠商业模式的法律属性。

        根据《云联用户注册协议》等协议的约定,广东云联国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是经依法注册成立的民营企业。股权登记、公司登记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其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上述公司是试验消费返利模式,经营消费资源主要业务的互联网公司,其经营范围清晰、明确。作为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注册资本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云联惠的法律属性,就是为商家、消费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其商业模式与淘宝、国美、京东、王府井百货等平台的运营机制几无二致,通过居间服务(撮合交易服务),把商家和消费者聚合到平台上进行交易。

       云联惠公司在平台上的法律属性,就是云联惠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营者,实际运营云联商业大系统,并落实各项公示制度、规则,对平台运营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管理。

      金钻会员、铂钻会员或联盟商家在平台上的法律属性,就是云联惠电子商务平台的平台内经营者,利用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收取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款项,并对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质量、安全等负责。

       免费会员和利用平台购物或接受服务的金钻会员、铂钻会员在平台上的法律属性,就是消费者。

       因为云联惠经营的是消费资源,既包括生活消费的资源,也包括生产消费的资源。一切生活消费、生产消费均可以通过平台实现,所以金钻会员、铂钻会员或联盟商家均可以是消费者和平台内经营者的双重身份的法律属性。

第三、案件办理情况存在的违法问题。现全国各地涉云联惠案的办案机关办理的情况看,存在严重的法律和司法问题,具体表现在:

  1. 云联惠案发缘由,有理由相信是腐败分子迫害民营企业而引起。

        2019年7月,“云联惠”案专案组组长、原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李庆雄因职务腐败犯罪被查,已经被提起公诉,有上万名云联惠用户实名举报其涉嫌利用公权力在云联惠公司运营期间索取贿赂,有理由认为“云联惠”案系该腐败犯罪分子因索贿不成进行报复,进而制造了一起特大冤假错案!

       云联惠冤案(案件号:2019粤0105刑初609号)错漏百出久押不决,仅凭无公章也无领导人签字甚至携带时空穿越数据的《海珠区工商调查终结报告》和《鑫证司法签定》两份虚假证据,企业被逐利执法、财产被夺,让千万老百姓家庭重返贫困线下而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云联惠主动邀请相关部门监管【可逐利执法者视而不见、更不谈给创新企业蹒跚学步的机会:铁证如山!2015年5月13日,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公安局递交《情况报告及模式认定申请》,本文原文件(有云联惠公司的公章)已经在云联惠涉传案卷宗中有收录,并由辩护律师在庭审中当庭出示质证。值得注意的是,该申请文件提交到广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后,至今未收到广州市公安局的任何回复或者监管整改意见。而2018年5月8日,广州公安发布公告声称:摧毁了云联惠特大传xiao组织!而《羊城晚报》2016年9月21日发表评论文章,报道广东省工商局回应羊城晚报记者称,云联惠运营模式暂不符合传销的“构成要件”。】、合法经营四年半依法纳税累计40多亿元,企业被迫害摧毁近三年的时间里致使国家预期税收损失远超200多亿元,这些逐利执法者这是在残害创新民营企业的犯罪行为!

(2)执法扩大化问题。

        云联惠公司,是一家创新型互联网民营企业,在经营中即使有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也是用行政处罚方式可以解决的。而腐败犯罪分子李庆雄领导的广州公安却不但动用了最严酷的刑事措施,还实施了“斩首行动”,将云联惠公司法人及可以行使法定权限的公司高管抓捕羁押、将公司资产资金查封冻结,剥夺了该企业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进行维护合法权利的能力。腐败犯罪分子李庆雄领导的广州市公安局经侦二支队在2019年4月29日发表在公安部经侦局内网上的工作报告中,将18万云联惠参与者定义为“涉嫌犯罪的人员”,并毫无根据地将云联惠公司污蔑为“经济邪教”,意图将云联惠案件“升格”为政治案件。广州公安的这种做法,是公然与人民为敌,是周永康、万庆良的余毒作祟,企图激起人民百姓对我党和政府的仇恨,有理由怀疑有反华黑恶势力渗透其中!

(3)选择性执法问题。

        腐败犯罪分子李庆雄领导的广州公安为摧毁云联惠,瞒上欺下,采取层层上报的形式,通过公安部经侦局专门向全国各地下发了督办函,并就人员的抓捕范围给出了指导性意见,该意见仅有名单,没有设定抓捕条件,导致出现普通铂钻会员被抓捕被判刑(各省均存在各类情况);然而大量所谓下线会员人数和层级更多的人员却没有被抓捕,形成鲜明对比。

(4)执法随意性问题。

         云联惠案件冻结资金近200亿元,涉案人员近千万人,抓捕1200多人,涉案地域波及全国,甚至海外设立分公司的国家及人员,该案在全国都具有重大影响,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级别都可能存在不够的问题,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决定将该案移交其下辖的海珠区人民检察院的法律依据及执法标准是什么?

(5)逐利性执法问题。

        腐败犯罪分子李庆雄领导的广州公安通过公安部经侦局向全国各地下发了督办函和涉案人名单。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拿着上级下发的名单,随意抓人;检察机关,接到公安移送来的案件,可捕可不捕的一捕了之,可诉可不诉的一诉了之。有的地方执法机关,如获至宝将此对象名单当做逐利执法的护身符,以罚款或没收财产为目的,纷纷采取行动,对名单中的涉案人抓捕、罚款、查封,直到近日广州公安还对云联惠用户采取强制措施。有的涉案人,根本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也被抓捕判刑!

(6)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办案人员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将公安部经侦局督办作为定罪的依据,认为是国家要摧毁云联惠,搞有罪推定,不依法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态度蛮横。

       云联惠是不是涉及传xiao,她在5.8被迫害摧毁前没有一个受害者,这是普通老百姓都可以做出基本的判断,作为办理案件的法律专业人士的警官、检察官不仅忽视组织、领导传xiao活动罪骗取财物的实质性要件,反而官威十足,态度傲慢。全国范围内,除北京市未立案批捕一人外,均抓捕、羁押了大量的云联惠参与者,且在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基本认为是公安部要求打击的不会存在定罪错误的问题,拒绝听取辩护律师的合理合法意见。

(7)执法存在暗箱操作的问题。

       2019年7月,云联惠总部涉传案件在海珠法院公开庭审期间,发生性质恶劣的“逸景小学事件”,广州公安出警,剥夺被告人家属及群众参与庭审旁听的权力,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将到海珠法院申请旁听的被告人家属及群众,非法羁押在法院附近的逸景小学教室进行训话,并且强迫众人写半年内不得来广州的保证书,强迫外地被告人家属立即购买离开广州的车票。庭审后海珠法院拒绝公开庭审视频,将公开庭审变成暗箱操作,严重践踏宪法,对抗中央保护民营企业有关指导文件精神。

(8)办案警官、检察官完全置刑事政策及中央保护民营企业的政策不顾,不区分犯罪性质及情节,一律采取羁押强制措施,导致大量涉嫌非暴力犯罪的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更为严重的是,这些羁押人员经营的企业均陷入瘫痪,或停业、或破产、员工失业。

        参与云联惠的人员,除近千万普通消费者外,更有投资云联惠代理的企业家。这些人在传统领域一贯遵纪守法经营。十八大后,相应党和国家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经过慎重选择,代理、推广云联惠,以惠及社会及群众。一夜之间,失去自由,经营的企业陷入瘫痪,员工失业,所涉及的企业不低于十万家。律师、家属根据法律及党的政策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基本都不予批准,现在全国因涉云联惠案被羁押的民营企业家尚有120人左右。

(9)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的问题。

        云联惠公司创始人黄明先生自己投资上千万元,至2018年,其掌控着近二百亿现金的企业,经查明其个人的获利居然是负的158万元以上,其克己奉公、勤俭经营,没有对公司财产侵占、挪用、挥霍的事实,用骗取财物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组织领导传xiao犯罪进行指控,实在不符合人之常情、世之常理。云联惠公司总部员工,有的仅仅是打一份工,没有发展所谓下线人员,根本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也被长期羁押至今。

        2020年11月5日,多名云联惠总部在押被告人的家属收到海珠法院的电话通知,前去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第二天11月6日,家属纷纷赶往海珠法院签署了具保书,通知次日即可到看守所接人。怎料想签好具保书的当天下午5点多临下班前,海珠法院又紧急通知各家属,说接到上级领导的通知,不得放人。

(10)有罪推定,同案不同判,违背疑案从无原则久拖不决,严重扰乱了司法裁判标准。

        云联惠案件,基于同样的事实及法律,除开庭后处于观望状态的外,大约有20%左右的案件经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所作出的均是有罪判决,且结果五花八门,标准不统一。造成上述状况的原因,除选择性忽视传xiao犯罪的骗取财物本质外,法官均盲目认为是公安部督办传xiao成立,并根据会员数量及层级等形式上的标准作出的判决,且全国认定的标准混乱,所谓下线几十名会员的被判决有期徒刑达二年,几万甚至十几万名所谓下线会员的则判决七个月或一年,甚至不予起诉,最重的刑期长达六年,严重扰乱了司法次序。

       在云联惠案件的侦查、移送审查、判决等处理上,不是有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问题,而是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情况下的司法观念、司法标准的问题。说到底,还是这些参与办理案件的部分警官、检察官、法官(尤其是基层检察院、法院)政治站位错误,唯上不唯法、维权不唯法、唯利不唯法;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用形式上合法的方式执法,破坏党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政策,非法剥夺公民应有的法律权利;用形式上的执法却实质是在打击、剥夺民营企业依法经营获得的合法财产权利,并造成云联惠参与者对自身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恐慌及担忧;以司法的名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大好形势,挫伤人民参与创新的积极性,扼杀民营企业参与创新的进程,“收割”人民参与创新的成果,阻碍中国梦的实现时间,破坏民族复兴大业;以传统法律共同体的思维,置宪法及法律赋予的司法机关各自职责分工及职能不顾,“官官相护”,破坏社会主义法律的正确实施,让每一个公民在每一个案件中不能体会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以及感受到没有司法的获得感。

第四、请求:

       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xiao活动罪一案,在全国影响范围大,人员广,关网已造成大量民营企业倒闭,会员银行信用丧失,会员的经济压力十分巨大,生活困苦、煎熬,近千万家庭已经重返贫困线下,已经形成一个新的社会问题;更有一千多人被刑事立案、被抓捕判刑,有三名涉案嫌疑人死于看守所。案件长期拖延不决,造成民愤民怨极大,已经有众多参与者到北京、广州持续上访,许多云联惠用户对党的威信及司法公正性表示怀疑!全国各地有21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民上书请求对云联惠案做出公正判决。

       百姓有冤该给谁人诉说呢?假如一条河里只有那么几条鱼死了,那只是鱼自己得了“疾病”而造成的;如果河水里大部分的鱼都死掉了,那一定是河水的水质受到了污染。长着尾巴的并不都是“老鼠”,19世纪英国《红旗法案》事件的结束让人类文明大踏步向前发展、顺丰引领了快递业的改革、支付宝改变了银行服务、淘宝改变了购物!人民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无穷无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果一条法令让近千万老百姓一夜之间成为“传销“罪犯、或者一种商业模式让上千万人涉及了犯罪,这不是立法出了问题、就是执法出了问题。创新无罪、消费无罪!文明不可阻挡,请给创新的云联惠留条活路吧!

        在这唯有跪请青天大领导在百忙中关注一下这个被“传xiao”群体,及时督促办案司法机关按照中央有关保护民营企业文件精神以及疑罪从无等原则,迅速作出公正合法合理的处理,解救因涉云联惠冤案而陷入困苦生活的云联惠被“传xiao”群体!

        特此紧急报告,恳请各级部门领导行使监督权利,督促有关司法机关尽快解决云联惠冤案事件,解救千万创新创业难民家庭于水火之中,避免产生更大的社会问题和伤害!

                                                                              报告人:全体896万云联惠创新创业难民

                                                                                                            2021年 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