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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牌车特权盘点:违章不罚款过路不交钱停车不交费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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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25 13:07:05

“O”牌本是公安专段民用号牌,在实践中却渐渐演变成特权车牌的象征,在少数地方,违章不罚款、过路不收钱、停车不交费,套牌车也应运而生。“非警非民”的“O”牌已成为百姓诟病的焦点。于是一场取消特权车牌的“战役”在各地打响

法治周末记者刘希平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蒲晓磊

“如果市民们以后发现了湘O牌照车辆在路上行驶,可以随时拨打交警部门电话报警!”

12月21日,湖南省交警部门通过当地媒体宣布了该省“湘O”车牌面临终结。从当日起,湖南全省1300辆“湘O”车牌车辆绝大多数已换成民用车牌,剩余50多辆将在本周内全部更换完毕。

今后,违禁上路的“湘O”车辆,将面临扣车、驾驶证记12分并降级、罚款200元的处罚。

12月24日上午,法治周末记者分别在此前“湘O”车辆比较集中的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大门口蹲点调查发现,进出省委、省政府大院的车辆已经看不到“湘O”车牌。

从10年前的“湘O”车牌车辆由免费通行到收费通行,再到10年后将“湘O”车牌全部换成地方民用牌照,湖南的公务车辆号牌改革已彻底“干净利落”。

“O”牌扩围

“O”牌是公安专段民用号牌,其历史始于1995年。

据了解,从新中国成立到上世纪80年代,国内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安车辆,那时的公安机关车辆全部是民用号牌,因为公安工作的特殊要求,公安车辆比一般民用车多了一张紧急通行证。

1987年12月,公安部统一部署,开始启用公安专用号牌,即字样为“GA”开头的号牌,紧随其后的两位数字代表省份,比如北京是GA11开头,河北是GA13开头。

1995年1月,公安部决定取消“GA”开头的号牌。同年5月23日下发的《关于取消公安专用车辆号牌换发民用号牌的通知》提出,“(GA号牌)使用、管理中出现了不少问题,核发范围不断扩大,虽经多次大力整顿但收效甚微,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此反映强烈”。

为彻底扭转公安号牌使用混乱的问题,公安部决定废止GA号牌,除制式警用车辆外,公安机关在编的其他车辆统一换发使用发牌代号为“O”的专段民用号牌。

《通知》同时强调,“O”牌的性质是“普通民用号牌”,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发放范围仅限于“公安机关行政单位在编的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事业单位中与公安业务有关的部分机动车辆”、“列入公安机关编制序列的铁道、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中的业务车辆”。

从这一年开始,白底蓝字的制式警车和带有各地简称的“O”号段开始启用。

湖南省正式启用“湘O”号牌是在1996年5月。在启用之初,便超越了公安部《通知》的发放范围,给全省党政机关定编1300多副之后,又三次追加党政机关的“湘O”号牌300副,号段定为“湘O”/01001-01300。但全省公安系统“湘O”号牌没有定编。

2001年8月,依据各级公安机关警力、警种、工作需要等,公安专段的“湘O”号牌由原来的9800副减为4500副。

湖南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设立“湘O”号牌的初衷是规范公务车辆管理,这类车辆在交警部门本来并不享受任何特权。

“‘湘O’号牌虽是普通民用号牌,但由于其管理和通行中的特殊性,后来慢慢成为了特权牌照。”有知情官员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因为“湘O”号牌是湖南公务车辆特殊号牌,在2003年7月1日之前,所有的“湘O”号牌车辆享受在全省范围内免费通行权,不用缴纳过路过桥费。在一些高速公路收费点可以在特殊通道通行。而“湘O”号牌的违章由湖南省交警总队处理。

有地方知情官员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由于“湘O”号牌在道路上行驶有着优先通行权,可以免停放、养路、过路、过桥等费用,致使少数驾驶“湘O”号牌车辆的驾驶人存在特权思想,不遵守交通规章,乱停乱放,乱插乱行,不服从交警指挥,影响了交通秩序。

而据湖南有关部门摸底调查发现,相当一部分“湘O”号牌不是公安机关自身使用,而是被党政机关挂靠,特别是县级以下公安机关的“湘O”号牌被党政机关挂靠的达到80%之多。部分“湘O”号牌甚至流入一些个体户、私人老板手中,这些人驾驶着“湘O”号牌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引发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