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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亿争议费金调查:重庆安监局遭民营油企联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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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25 13:16:01

原标题:3.2亿争议费金调查:重庆安监局遭民营油企联合投诉

本报记者 程维 重庆报道

12月9日,重庆市多个区县的石油成品油协会在开县举行了一个非正式的碰头会,主要负责人相互介绍其针对重庆市安监局的“维权”经验。

本月中旬,重庆市几个区县的石油成品油协会,先后向国家安监总局及该市“法制办”、“减负办”投诉重庆市安监局,称该局在安装联网监控,收取风险抵押金,指定地点培训加油员三大方面存在行政违规。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测算显示,如果按三项要求严格执行,需要当地相关企业缴纳的费用和保证金将超过3.2亿元。

重庆市安监局已书面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按照‘四风’要求服务基层,将立即整改落实。”

“强推”监控系统?

12月18日,重庆市长寿区石油成品油协会会长冉宗俊前往该市“法制办”、“减负办”(重庆市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投诉信,要求这两机构对重庆市安监局及长寿区安监局展开调查。

“联网监控”是什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12月10日在长寿区一家已经安装“联网监控”的加油站看到,这套系统的硬件主要由一台惠普品牌一体机(型号Omni120),一个U盘式3G上网卡,一张非接触式密钥卡,一张系统管理员信息卡和一张驾驶员信息卡构成,电脑内装有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全过程动态监管信息系统(企业版)软件。

根据安监局的要求,加油站需要每天手工将购进油料、销售量、库存数据及车辆使用情况,驾驶员姓名及车次等信息,输入该系统。

每个加油站安装一套这样的系统,需要付费1.8万元人民币,此后每年仍需要向安装这套系统的公司缴纳2000元服务费。网上价格信息显示,惠普该型号电脑价格仅为2399元。

“它能监控我们什么?怎么动态?它又不是装在油库内和加油机上,怎么动态得起来?”一位安装了这套系统的加油站老板一肚子怨气。他担心如果不安装会被“找麻烦”。

冉宗俊说,11月18日,长寿区安监局一位副局长及科长召集该协会主要负责人,以及负责安装动态监控系统的重庆权宜网络科技信息公司两位工作人员开会,该副局长希望企业“为安监局的年终考核做出成绩,如果不签安装协议,就要签停业整改书”。

11月25日,在长寿区安监局的该副局长及科长参会情况下,该协会会员一致反对安装“动态监控”系统。

11月20日,长寿石油协会会长、副会长开设的加油站接受当地安监的安全检查,收到《责令先期整改指令书》;12月2日,再次接受安全检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原因是该加油站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书。12月11日,两会长的加油站第三次接受检查,并收到处罚文书。长寿区安监局分管副局长王廷勇 12月18日解释,该局是依据重庆市安监局的相关文件执行政策,不存在打击报复行为。

工商档案资料显示,重庆权宜网络科技信息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24日,注册资本为200万元,股东仅有2人,分别为龚一权和唐小玲,二人分别持股81%和19%。

重庆市目前有近2000家加油站,据此测算,重庆权宜在当地安监部门推出的“联网监控”中可获得收益接近4000万元,此后每年可获得大致800万元的后续服务费收入。

重庆市安监局12月16日对此事给予本报的书面答复是,“加油站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且多数加油站处于人口稠密区,加强加油站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且国家将加油站纳入了高危行业管理,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64号)文件精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含加油站)都要求安装监控,逐步分年度实行联网,实现加油站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有效监控和安全管理,提高加油站行业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处置水平。”

目前重庆市几个区县的石油成品油协会已经从该市“法制办”、“减负办”得到明确答复:“凡是对企业自身经营无利的监管措施,均需由财政出资投建,而不应由企业承担。”

这意味着,如果重庆市继续在当地加油站中推行此种“联网监控”,很可能将撤回现有规定,并重新走申报财政资金用度的途径。

“特许”培训遭质疑

多个区县石油成品油协会还试图联合起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的规定,“否决”当地安监部门将加油员列为特种作业人员的做法,以及强制全市加油员前往指定的私营学校重庆翔鹭置业高级中学(重庆市危化安全培训中心)高价培训。这一为期三天的培训费为1820元。

今年4月,重庆市安监局三处负责人向记者否认该局有指定培训地点的行为。不过,重庆市安监局官方网站上的多项培训通知,均指定培训地点为该培训基地。该负责人还否认外界传言的重庆市安监局某主要负责人与该培训机构老板之间关系密切的传言。

2013年12月12日至13日,重庆市安监局三处在长寿区危化安全培训基地主持召开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暨培训工作会议。43个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分管危化的副局长和科室负责人、安全评价机构共120余人参加会议。

重庆市涪陵区、开县的石油成品油协会、长寿区石油成品油协会都表示抵制,并认为,国家安监总局的“3号令”及“30号令”中并没有将加油站的加油员列为特种作业人员,是重庆市安监局扩大了特种作业人员的范畴。

涪陵区石油成品油协会已经投诉到国家安监总局、重庆市“法制办”、“减负办”,并获得这三个受理方的回应。今年年底,涪陵区加油员均由该协会自行组织培训。

开县石油成品油协会会长则表示,该协会通过努力,争取到了“只给钱,不参与培训”,并仍可以领到加油员培训后的资格证的待遇。重庆市安监局12月16日未针对“培训”是否存在敛财和利益输送做出答复。

风险抵押金进安监局账户

重庆市安监局及各区县安监局还向该市每个加油站收取3万元至8万元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部分区县协会获重庆市“法制办”支持,因此拿回了这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这份重庆市“法制办”2011年10月12日出具的《关于自行撤销规范性文件的函》(渝府法制文函【2011】23号)称:“经审查,1、该文件未按照《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规定报市政府登记审查;2、该文件第一条确定的缴存范围与渝办发【2008】14号文件确定的范围相矛盾。请在网上发布撤销公告,并将撤销公告转送市政府法制办。”

但是,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采访显示,重庆市法制办此函件之后的2年内,开县之外的其它区县的加油站,仍被当地安监责令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重庆市安监局的观点是,当时被该市法制办要求自行撤销的原因,只是“办文程序上不符合相关规定,未经市法制办备案,提法上与有关规定文件不符”而已。

但重庆市几个区县的石油成品油协会主要负责人认为风险抵押金的收取,与国家有关规定不吻合。一是国家安监总局及重庆市2008年1月17日发布的《重庆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第三条明文规定,“本办法所指企业,是指煤矿、非煤矿山……以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为缴存风险抵押金单位,”而加油站是流通经营单位,申领的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根本不用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次,重庆市安监局在给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书面回复中,将国家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69号),2008年市政府制订并印发了《重庆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渝办发〔2008〕14号)列为依据。

上述两个文件均明确要求在“市财政局、市安监局通过确定风险抵押金存储代理银行,企业在指定的代理银行开设专户并存储风险抵押金,同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且存款利息归企业所有。

不过,重庆市多个区县的石油成品油协会提供的证据显示,他们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存账号是:开户名: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户行:重庆银行经开区支行;账号:5901 0104 0002 976。

目前无法进一步确认重庆市安监局究竟向当地加油站征收了多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来自当地加油站行业协会负责人的测算是,大约可达到2.8亿元。该负责人说,“最初他们是把我们按照煤矿的最低标准30万元来征收,后来双方‘讨价还价’,各区县的征收额都有差异,分别为3至8万元。”

12月9日,涪陵、长寿石油成品油协会的负责人知道开县维权的胜果,才恍然大悟,自己居然被“多收了三五斗。”于是随后均拟文发往重庆市法制办及减负办。

12月16日,重庆市安监局在给21世纪经济报道的书面回复中称,“按照‘四风’要求服务基层,我局将立即整改落实,撤销相关文件……严格与国家、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