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被裁定诉中禁令323天后,12月20日,广州中院做出了一审判决,判令彭碧娟和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停止使用改名广告。
“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是客观事实的真实表达 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在接受笔者访问时多次提到,17年来,加多宝一直独家使用凉茶创始人王泽邦先生的正宗凉茶配方生产红罐凉茶,并将其打造成全国销量领先的凉茶饮品。其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口味、包装装潢从来都没有改变,改变的仅仅只是产品名称。 “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客观事实,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加多宝法律顾问姚岚在接受电话访问时则表示,“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是加多宝公司关于自己多年生产的产品更换商标和名称事实的客观描述,不是虚假宣传,通过签订广告合同支付广告费的方式传播,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任何人的合法权益,属于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加多宝已启动上诉程序
一审判决不生效
在接受媒体访问时,加多宝集团表示,不服该一审判决,已当庭提起上诉,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此,杨鹏表示,加多宝与广药改名广告纠纷,尽管广州中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但这并非最终结果,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规定,该判决因加多宝的上诉而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
呼唤公平竞争
官司难阻加多宝市场“笑傲江湖”
虽然有关改名官司的舆论正酣,但社会各界对市场的关注度远远大于官司。
加多宝集团品牌部副总经理王月贵表示,官司对他们的市场没有任何影响。对于春节的营销布局,王月贵信心满满,“前不久,加多宝与央视春晚、湖南卫视三台跨年大戏、辽宁卫视‘本山选谁上春晚’等强势资源取得了合作,在行业内率先吹响了春节营销的号角,我们坚信2014加多宝依然‘笑傲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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