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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做“两栖”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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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26 17:32:29

 (英萃镇  史欢)

 

村干部是处于最底层的“官员”,但无论官职大小,都应“官”在其位,为民谋利。作为一名村干部,每天应与村民生活在一起,村民有什么需求,有什么困难,村干部要心知肚明,把心扑在工作上,多走进群众,深入群众,为村民多办好事、多办实事。如此,才能赢得村民的拥护和爱戴。

但在实际中,极少数人选举时为了顺利当选,向村民许诺当选后要办多少好事、实事,以求获得村民的信任和支持。一旦当选了,就把这些“许诺”抛之脑后,有的在家独自搞家庭经济创收,有的在城里开店做生意,村民们很多急办、想办的事,都因找不到村干部而不得不搁置。对这种“两栖”村干部,许多村民牢骚满腹。

笔者以为,作为一名村干部,首先,应该牢记自己的职责所在,要牢记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村民谋利益。其次,要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哪里有困难、有哪些具体困难,村干部应第一时间帮助解决,让村民真正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第三,村干部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不但自己发家致富,更要带领村民一起发家致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家家户户的小康梦。

当然,要杜绝“两栖”村干部,作为政府部门,一方面应该加大对村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的力度,通过监管、考核等形式,促使广大村干部能把“心”留在村里,真心实意地为村民做好事、办实事。另一方面,对于“两栖”村干部,应制定相应的惩处机制,通过诫勉谈话等方式,迫使他们“回归”岗位。对于“屡教不改”者,该处罚的处罚,该免职的免职,以严肃党纪政纪,还村民一支风清气正的村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