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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残缺机制,严打“侥幸式”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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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26 17:42:31

 (县市场监管  刘静文)

 

所谓“侥幸式”腐败,就是一些官员面对当今对腐败的高压形式,没有震惊,没有触动,依然我行我素,心存侥幸心理,认为只要我人际关系处理好了,只要我做的有技巧了,只要我不是倒霉蛋,就不会有人告发,就不会被查到。他们甚至认为,越是反腐高压力度大,我越是腐败我行我素,才显示我的“敢干”。

之所以有这种“侥幸式”腐败现象,有三大原因,首先是这些官员的思想素质问题,他们不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文件精神,不懂得当前的大势所趋,依然抱残守缺,抱着老黄历不放,比如,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惠民生、维修股股长郑红借公务培训之机旅游问题,之所以还有这种老问题,就是因为他们的“老黄历”思想在作祟;其次是反腐工作中还存在不深入不彻底的问题,让这些人看到了“侥幸”的空间,比如,天津市西青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凤利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等问题,其实,只要检查细致,这些问题可以避免;三是基层一些制度法规还不健全,让这些人找到了空子。比如,2017年7月15日至9月14日,江西省都昌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汪龙福使用由其保管的公务加油卡套取现金共计1.8万余元供个人使用,这里就暴露了公务加油卡的使用制度不规范问题。

要避免这种“侥幸式”腐败,必须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从加强思想教育方面入手,这个加强思想教育必须力戒形式主义,要让各级官员真正的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当前形势;二是必须在监管的细、全、久上形成制度常规,涉及到钱的问题必须一丝不苟,用严密细致的制度笼子锁住官员的腐败之手。

没有偶然的腐败案件,任何腐败案件的背后都有制度机制的漏洞与残缺,严打“侥幸式”腐败,不仅要严打腐败官员,更要严格严密地把他们暴露出的制度漏洞补上,机制残缺健全,让他们与侥幸心理彻底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