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为民实践,生动地展现了人民至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是为了全面的善治。这善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民,就是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近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国家先后修订完善了人民群众十分关切的涉及食品安全、外商投资等一些系列法律法规,还通过了被人民群众称之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可以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既是一个以良法求善治的过程,更是一场良法于民心,以民为本,立法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的生动实践,鲜明的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底色,更加凸显了“人民至上”的深厚情怀。
法治社会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意义,必须清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做到从中国实际出发。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风险,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我们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和全过程,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治保障。
撰稿单位:旺苍县审计局
作 者:高露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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