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镇 朱安明)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治国之要,首在用人。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规定》的及时修订出台,不仅进一步健全了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也树立了更加鲜明的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用人导向,必将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强化新担当展现新作为。
干部干部,干字当先,用干部就是为了干好事业,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岗位缺什么样的人就配什么样的人。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正处在攻坚克难的重要阶段,任务重、风险多,领导干部如何担当作为也面临着巨大考验。然而,少数领导干部做起了“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平平安安占位子,疲疲沓沓混日子;当起了“老好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凡事得过且过,睁只眼闭只眼,工作没力度,办事没原则。凡此种种,既破坏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又影响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向前推进。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惩戒一例则警醒一方。只有从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才能有效激活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执行是关键环节。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从严从实发挥《规定》的刚性约束,以《规定》为操作指南,精心组织实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辨症施策,对症下药,敢于动真格,敢于硬碰硬,打通上下“双通道”,让《规定》真正运转起来,构建起优胜劣汰、奖惩分明的选人用人新机制,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真正成为一种常态。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不是为下而下,要合理运用下的方式,树立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鲜明导向,激励干部更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要着力强化问责追究,对涉嫌违纪违法或具有《规定》中明确情形的干部,严肃问责处理,坚决让其“下”来。建立健全新调整配备班子及新选拔任用干部跟踪回访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及时予以调整处理。针对下来后思想上有包袱、心理上有压力、工作积极性不高等“后遗症”,要注重发挥组织作用,建立健全跟踪管理制度,适时了解掌握调整下来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对取得成绩和进步的鞭策激励,对在新的岗位上各方面表现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重新任用,促使干部迸发新的活力,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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