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公布了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各地应就如何落实该项政策要引起重视。
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二十条措施不是放松防控,也不是放开,而是在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的新特点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的总方针。要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杜绝“一刀切”现象。各地党委政府要落实好属地责任,要将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格落实到位。对于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要公开曝光,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确保防控体系高效运行,坚持县乡要有足够的力量投入到疫情防控,压实“四方责任”,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周密组织实施,加强力量统筹和物资保障,有序地推进防控优化措施调整。要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干部要深入到基层、深入到一线,切实满足疫情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保障看病就医等基本民生服务。要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实际行动体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良好成效。
加强政策的引导。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控总策略总方针的重要意义,引导人民群众客观认识我国防控政策措施的优化调整既是科学的更是必要的,让广大群众和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真心地理解和支持,筑牢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加强线上线下舆情监测,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回应群众关切。
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广大群众一定要充分认识到:二十条优化措施是为了防控更加科学更加精准,绝不是放开、“躺平”,一定要坚持个人防护,要牢固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对自己健康负责,对家人的健康负责,对全社会的健康负责。疫情期间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坚持“防疫三件套”:要继续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积极参与当地全民核酸检测,高风险区域无必要不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若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及时核酸检测。同时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影响疫情防控秩序、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依法严处。
在疫情新态势下,要让全社会团结起来,共同筑牢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疫情防控优化二十条。
(黄洋镇人民政府 冯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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