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镇 蒲琳)
创新是深入推进改革的必由之路,是应对当前复杂局面、提高工作水平的必需素质,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进步的内在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创新,他强调指出:“创新始终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的重要力量,也始终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创新虽好,但我们也要警惕劳民伤财的伪“创新”、假“创新”。所谓伪“创新”,其实就是只有创新之名,而无创新之实。比如,粤东某地为发展规模化、集约化农业,大搞新“政策项目”,要求每个乡镇打造一个上百亩农业基地,每个村要打造一个50亩连片农业基地。“一些镇村原有基础比较差,且不少是边远山区,年轻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里多是老弱病残,搞这么大的农业基地谁来经营?”当地一副镇长直言,这一政策“创新”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难以推行。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无数事实证明,“创新”如果不接地气,没有实效,这样的“创新”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领导干部想创新无可厚非,但在推行政策“创新”前,一方面要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改进,要深思熟虑以确保创新名副其实;另一方面要多征求基层一线干部群众的意见,然而再研判这个创新有没有推行的必要,这样经过充分论证的创新,才可能有生命力。
“创新”不是为了彰显政绩,也不是为了吸引眼球,而是为了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是为了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如果达不到这样的要求,反而可能劳民伤财,这样的伪“创新”还是锁在办公桌里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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