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镇 何刚)
“有为”是对干部担当履职、干事能力的要求,“有畏”则侧重于党性觉悟、道德品质的考量。敢想敢干、敢做敢当是当代青年的青春底色,但更需涵养敬畏之心,处理好“有为”“有畏”的辩证统一关系,才能在这充满诱惑的世界里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沿着人民满意的方向奋力前行。
畏民,方能在利民上“有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只有敬畏人民,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才能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断成功提供力量源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求我们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为民。”青年党员要常怀畏民之心,厚植为民情怀,时刻牢记“人民公仆”身份,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努力成为人民群众的知心人。
畏权,方能在用权上“有为”。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干事创业,为民造福;反之,若对权力缺乏敬畏之心,青年一代的权力观就会发生偏移,公权力就极有可能异化为满足欲望的“私权”“特权”,最终利欲熏心误入歧途。青年党员不仅要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人民,权力属于人民,权力要用在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办人民之所需的关键处,更要常怀律权之心,多思弄权之害,做到不专权、不越权、不谋私,真正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
畏法,才能在守法上“有为”。“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不畏法度、胆大妄为,最终只会走向违法犯罪道路。贪污腐败落马的干部“不是不知道规矩,而是根本没有敬畏之心”。畏法度才能守规矩,只有对法纪心存敬畏,才能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交出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青年党员要将敬畏之心当作胸中的“戒尺”,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在面对“腐蚀”“围猎”时严守法律底线,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成为行动自觉,以忠诚干净担当扛起组织的重托、人民的期待。
“君子之心,常存敬畏。”在新征程上,青年一代只有时刻绷紧“敬畏弦”,修好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纪三门“必修课”,才能赢得“有为有位”的广阔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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