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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干部能下关键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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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30 02:04:00

 县人社局 陈明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施行后,使之真正成为从严管党治吏、激励干部奋发有为的助推器,绝不能“坐而论道”,必须“起而行之”,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精字为先,狠抓常态执行,推进制度落地有声。

“严”字当头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2015年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试行7年后,再度修订完善《规定》,充分表明我党一以贯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的决心,同时也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是制约干部工作的难点所在,也是干部队伍建设中的痼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各级党委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切实打通思想观念和实际运用的双重堵点,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能下作为干部管理的必答题。要聚焦实绩平平但没有硬伤的干部,持续传导下的压力,让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让位子、受警醒,释放出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明确信号。要严明工作纪律,把好分寸、规范程序,既不能避重就轻,也不能有失公允,确保不让任何一个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成为“漏网之鱼”,也不让任何一个想干事、能干事、真干事的干部成为“替罪之羊”。

“实”字托底勇担当。领导干部“下”之情形多见于触犯法律等硬伤,而因工作平庸等软伤被下的情形并不多见,此类问题在各地并非个例。究其原因归结于“三不”,即思想上有束缚“不愿下”、界定上有弹性“不好下”、担当上有畏难“不敢下”。要真正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就得在“下”干部上拿出真招、求得突破。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切实扭转观念,摒弃“官本位”和狭隘的“不犯错误不能下”的消极认识。要畅通“下”的渠道,常态化开展“能下干部”的组织调整工作,引导干部树立“无功便是过,平庸便是错”的从政理念。要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区分问题性质,分类施策、妥善处置。要敢于动真碰硬,把能下作为保持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方式,在干部管理上敢于担当作为,不徇私、不拖延,建立健全“能下就下”“应下即下”的动态调整机制,让更多干部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

“精”字为先求实效。“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推进干部“能下”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的工作。要想干部“下”得合理、“下”得合规、“下”得服气,就得系统谋划、精准施策,把功夫用在平时,练就识人察人的硬功夫。要把“下”的环节与选拔任用、轮岗交流等制度相结合,依托干部分析研判和考核工作,围绕“思想政治、履职表现、工作作风、能力绩效、廉洁自律”等研判要素,在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量化识别情形,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干部分类预警机制。通过日常管理即时研判、年度考核重点研判、分领域专题研判、换届前后集中研判等方式,深入了解掌握班子运行、整体结构、功能强弱及干部优劣等情况。并建立组织、纪检、信访、审计等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多渠道多维度采集信息,动态掌握干部八小时内外表现,既察其表又析其里,通过全方位听看,深层次评价,多角度研判,精准绘出干部“立体画像”,确保“下之有据、调整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