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 安月芳)
农村党员干部是乡村振兴的“领头雁”,基层青年干部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而农村无职党员作为基层党员队伍的绝大多数,他们生活在群众之中,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代表着党的形象,影响着身边的群众,他们是基层党员队伍的主体,是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的一股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加强农村无职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通过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教育培训等方面积极推动无职党员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当先锋,让无职党员“领岗知所责、在岗有所为”,进一步激发无职党员队伍“微能量”,让无职党员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奉献者、引领者和受益者。
科学设定岗位,变“无职”为“有职”。在设定岗位前,村党组织要围绕本村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收集整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到需要党员发挥作用的支点,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合理设立岗位提供依据。本着“发展需要什么、群众期盼什么、党员能干什么就设什么岗位”的原则,综合分析党员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能力素质、专业特长、性格特点、身体状况和服务意向等因素,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科学设置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任务和具体要求,搭建无职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同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党员自愿申报与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把党员放到最能发挥个人专长的岗位上,架起党组织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打破农村无职党员“隐身”状态。
分类教育培训,变“无识”为“有识”。加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是保持基层党组织先进性的重要基础,同时还能提升农村党员的工作能力、基层领导能力和服务能力,对已经“领岗”的无职党员,要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紧围绕农村基层工作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重点,在抓好党性教育的基础上,按需施教,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如围绕农村产业发展,开设农业技术、科技示范、农村电商、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围绕为民服务,开设政策宣传、纠纷调解、村务监督、民意收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围绕村级治理,开设结对帮扶、治安巡逻、公共卫生、文明劝导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同时,还可不定期组织无职党员到周边先进村参观学习,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无职党员的思想认识以及联系群众、致富带头的能力。
认真履职尽责,变“无责”为“有责”。村党组织要依据岗位细化制定岗位职责,把岗位职责落实到每位党员人头上,肩上才有担子、有压力,他们才会管事、干事。在确定岗位职责后,村党组织要组织无职党员根据岗位职责进行公开承诺,结合产业发展,村级治理、服务群众及自身实际,提出承诺事项。村党组织要通过党务公开栏、党员群众微信群等载体,公示岗位职责,把每一个岗位的党员姓名、职责、服务承诺、联系方式等进行公开公示,督促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村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无职党员开展各项工作创造条件,开展岗前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并鼓励他们“亮出党员身份”。要全面加强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村级党风政监督员的作用,对无职党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坚决杜绝无职党员“领岗不履职”,工作走形式。
定期开展评议,变“无为”为“有为”。按照“组织认定、群众公认”的原则,结合年底民主评议党员,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对无职党员的党性观念、道德品质、作用发挥、履职情况等进行考评,为无职党员进行“政治体检”,党员对自己的履职情况、承诺完成情况进行讲述,接受组织的审核和群众的评价,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比例分别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对评议结果进行张榜公布。跟据评议结果,对履职情况好的党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作为上级党组织评选优秀的推荐对象,并优先纳入村级后备干部队伍,还可根据党员获得“优秀”等次的多少分别授予“党员示范岗”“党员服务之星”等荣誉称号;对主动性不强、履职情况差的党员,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安排村干部或其他优秀党员进行帮带,或从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岗位调整,督促无职党员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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