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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小”规矩撬动基层治理“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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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8 19:19:23

 (县人社局  陈明)

 

村规民约作为村民行为准则的“标尺”,凝聚着村民对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共识,是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形式,在维护乡村稳定、促进乡村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应让村规民约这部“草根宪法”“严”于纸面、“跃”于墙上、“印”在心里,不断约出乡风文明、约出产业兴旺、约出治理有效。

强化内容导向作用,注重可行性。要制定“接地气”的村规民约,通过入户分发意见征求稿、召开意见征集会、组建乡村治理微信群等方式,将各村组自然历史状况、风俗习惯、文化传承、族规家训等,结合村民对新时代的新需求进行提炼,共同制定出“合身”的村规民约,全方位增强村民的参与感和责任感。实施动态管理,紧扣移风易俗、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禁毒等工作,深入挖掘其中所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适时对村规民约进行修订,不断赋予村规民约新时代内涵,实现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

强化耦合协同作用,增强实效性。要瞄准群众生活中的现实难题,办实事、促改革、补短板,将村规民约与“十星级文明户”“道德小屋”等评比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村民的正能量作用,使千头万线的村民自治行为实现数量化、可考核化,多方面、全覆盖引导村民向上向善。拓展村规民约教育渠道,通过价值观引领、家乡情感引领等柔性引导的方式,不断增强村民自我规范意识,让村民遇事就能想到村规民约,遵照村规民约商定解决,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感。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形成共建共享治理新格局,让村庄增“颜值”、提“气质”、升“品质”。把“大道理”融入到群众口口相传的山歌小调中,让村民能清楚地“记得”村规民约、广泛地“传播”村规民约,让文明新风真正走进村民的日常生活。

强化党建引领作用,突出示范性。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基层群众自治,由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践行村规民约、带头引领社会风尚。推选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声望的村“两委”成员、法律明白人、法律带头人,作为村规民约执行监督人,对村民进行监督管理,促进“村规民约”落到实处。探索“以小博大”的奖惩机制,适当运用奖励和惩戒手段,做到让村民执行、让村民监督,引导村民从乡村治理的“旁观者”变为“当事人”,增强村民认同度和积极性,保证基层群众自治有活力、有秩序。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只有让村规民约这个获得群众认同的“小政策”和“土办法”兼具法律“硬度”和道德“软度”,才能从制度上形成规范、思想上形成自觉、风气上形成氛围,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