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标”顾名思义就是指双重标准,通常指“对别人要求高,对自己要求低,只许州官防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行为。过去,“双标”一词常用在婚恋市场,现在,基层干部队伍中也不同程度的出现了“双标”干部。同一件事,“双标”干部在要求下属时就化身“完美主义者”,吹毛求疵;在要求自己时就成了“差不多先生”,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更有甚者,因自己是统筹安排者就给自己开“绿灯”,大行方便之门,工作拖一拖、混一混也就过去了。
为什么会出现“双标”干部呢?笔者认为原因在于监督缺位,一方面干部对自己的监督不到位,另一方面体制机制对干部的监督也存在盲区。因此,要整治“双标”干部还需从监督上下功夫。
外部监督是整治“双标”干部的关键。一项工作,从谋划到落实,倘若每一个环节都能有监督力量的介入,那么对于“双标”干部来说就能起到不小的震慑作用,强有力的监督能够有效铲除“双标”干部给自己开“绿灯”的土壤。
自身监督是整治“双标”干部的根本。要整治“双标”干部,最核心的是破除“双重标准”。“双标”本质上是对自己放松监督的一种表现形式,人一旦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就会产生麻痹心理、侥幸心态,心态失衡不仅仅会影响工作效率更有甚者会触碰党纪国法的红线,迷失自我。因此,党员干部一定要加强自我监督,要把严于律己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一定要率先做到,要心怀大局,从大处着眼,而不是仅盯着眼前的一丁点利益得失。
新时代有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担当,要实现“担当实干,争先跨越”工作中需要的是“高标”而不是“双标”,只有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的完成各项工作才是正道。
(旺苍县燕子乡人民政府 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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