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 肖克先)
党的历史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发展的推动者”,人民群众以艰辛的体力、智力劳动创造了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实现了社会变革。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广大群众的实干,发展难以前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难以实现。我们党历来尊重人民群众作为主体的历史地位和社会地位,党的领导干部围绕党的执政理念和发展思路开展工作的首要一点应当是充分认可并深刻践行这一政治理念和传统。当前,改革开放进入深水期、攻坚期,围绕“五大发展”理念,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人民群众是关键力量、决定力量。
人民群众的关键地位决定了和谐干群关系的重要性。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路线。在“小米加步枪”的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工农红军,广泛发动群众,充分相信群众,紧密依靠群众,真心关爱群众,严惩土豪、贪官污吏,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赢得了群众广泛的支持和拥护,使党领导红军冲破国民党反动派的道道封锁,最终赢得解放战争的胜利。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的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感情无所谓时代,领导干部的“大人物”意识会使得这份情感在历史的进步中愈加稳固。
不忘初心才能继续前行,在当前大力推进改革发展、实施脱贫攻坚的背景下,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尊重并重视人民群众的“大人物”地位,时刻谨记“为政贵乎民心”,致力于构建和谐干群关系,实实在在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追求,尽己所能地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教育、医疗、出行、住房等最基本的问题入手,大力改善民生,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诠释“大人物”的新“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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