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党的二十大新闻发布会上,记者提问到相关《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内容,该规定是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是全面深化从严治党重要举措,激励广大干部奋进新征程。要落实规定细则,使“能上能下”成为干部常态,着力建设一批有担当有作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关键在能下。“上”在我们每个职能部门都有一套严格标准的体系制度,只需严格跟着体系走就能完成“上”。除了适龄退休和违纪犯法等外,我们没有一个常态化的“下”。相比能上,“下”可能面临的是我们将得罪人,更重要的是我们也害怕得罪人,这无形中给我们带来了种种压力。可能会让“该下”成为“不下”,更会纵容这种风气在党内愈演愈烈,由一颗老鼠屎发展的越来越多。
哪些干部能上?哪些干部能下?“上”是对干部激励,“下”则是对干部的惩戒。我们应该从规定提出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行15种情形来确定我们干部是该上还是该下。
推进能上能下,该如何执行。严格按照新规定建立科学有效“能上能下”常态机制,一是把年度考核作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深入了解干部的政治表现、能力水平、工作实际、作风状态、群众口碑。二是坚持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在实战考验中辨别高下,区分优劣。三是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用好干部考核考察、巡视巡查、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成果,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四是严格落实责任,把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报告”“两评议”,巡视巡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年度考核述职内容。五是建立及时报备制度,要求每年向上级报备上年度相关情况,推进能上能下常态化。六是加强舆论宣传,推动形成有利于能上能下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总之,我们要深入贯彻二十大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内容,科学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常态机制,顺利推进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建设。
(黄洋镇人民政府 冯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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