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随着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要求以高标准严要求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领导干部队伍,激励全党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规定》的修订同时也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脚踏实地,干字当头。倘若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这样的干部就是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更有甚者,认为职务只能上不能下,职级只能晋不能退,工资只能升不能降,这种认识误区本质上就是严重的官本位思想、扭曲的权力观。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少数领导干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问题,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规范管理,制度先行。“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能“坐而论道”,必须“起而行之”,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调下来,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上去,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下功夫把干部的问责、惩处制度抓好。
制度如渠,行为如水。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还是要领导干部对标对表,正自身衣冠、自身长短,关键还是要相关部门在健全机制、按制度办事上下功夫。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只有匡正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树立正确政绩观,才能真正把讲政治、讲忠诚、讲维护贯穿到工作的一点一滴当中。要认真审视自身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是否符合要求,常自查自身是否可能处在“下”的情形之中,鞭策自身保持向“上”的动力。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误,使干部能上能下有据可依,做到“上”的有底气,“下”的也服气。
如何团结好群众、落实好政策、发展好产业,对于全体干部来说,是一道关键考题。选用好干部、培养好干部,让一批为民担当、善于作为的党员干部脱颖而出,才能助推新时代的“兴农人”。
(黄洋镇人民政府 刘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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