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磨镇 石海玲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党的十八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第一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充分肯定了第一书记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广大第一书记应发扬光荣传统,在乡村全面振兴中接续奋斗,用心用情用力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力量。
实干担当,争当建强村党组织的“好帮手”。“一个村子建设得好,关键要有一个好党支部。”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党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党组织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能否有效推进,如期实现。第一书记应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和优势,主动作为,带领全村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加强“两委”班子建设,培育后备力量,积极从青年农民、专技人员、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中发展党员,提升农村党员队伍质量,不断增强农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
勇挑重担,争当助力乡村振兴的“小齿轮”。齿轮虽小,却是机器正常运转的关键。第一书记要像“小齿轮”一样,发挥关键作用,助力跑出乡村振兴“加速度”。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做到“人到岗、心到位”,及时转变角色、融入农村,传递更多动力,贡献更大力量。特别是在推进强村富民的工作中,使出“十八般武艺”,付出百分百努力,绝不能有歇一歇、喘口气的想法。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心全意抓好落实,以闯关夺隘的勇气、干则必成的决心、敢闯敢拼的魄力,推动乡村振兴事业磅礴发展。
坚守初心,争当联系服务群众的“贴心人”。乡村振兴的目的就是让百姓得实惠。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第一书记应把“百姓的幸福”当成“最大的政绩”,用“脚下的泥土”见证“心中的真情”。深入田间地头、村组企校,把资源沉下去、把意见带上来,把难题解决掉,在架设一盏路灯、铺设一条道路、解决一次纠纷等惠民实事中汇聚民心、凝聚力量。把工作的重心聚焦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堵点难点上,从村民关心的事做起,着重做好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困难人群的关爱服务,真正实现发展红利人人共享,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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