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条例》把党章、党中央的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全面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条例》为“戒尺”,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守党纪。
锤炼政治品格,切实做到旗帜鲜明、绝对忠诚。政治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障。《条例》把政治纪律排在“六项纪律”之首,清晰列出了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的纪律建设内在规律的深刻把握,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树立了讲政治是第一位的标准。党员干部要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时刻牢记“两个维护”,坚决防止“七个有之”,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真心爱党、时刻忧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
强化组织意识,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是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的集中体现。《条例》把“四个服从”细化具体化,列出了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突出强调民主集中制、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员组织观念,有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党员干部要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严守组织纪律,强化组织意识,切实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由与约束的关系。要时刻提醒自己,严格按照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组织讲真话、讲心里话,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党的组织原则和制度要求。
严守廉洁底线,切实做到心存戒惧、拒腐防变。廉洁纪律是党的纪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廉洁自律是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党的形象和威信的重要体现。《条例》针对执纪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细化完善了相关条款,划定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党员干部要时刻告诫自己“吾日三省吾身”,以党的纪律和规矩为镜,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断反思自己、提升自己,确保自己的言行始终与党的要求保持一致。要认真学好用好廉洁纪律,更好掌握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从小事小节守起,处处检点自己、事事约束自己,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为政清廉。
走好群众路线,切实做到站稳立场、为民造福。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党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条例》详细列出了侵害、漠视群众利益等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进一步织密了保障群众利益的纪律网,回应了时代需要和群众期盼。党员干部要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服务群众,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坚持群众期盼就是奋斗方向,全心全力、一件一件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民生实事办好办妥,确保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落实工作部署,切实做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工作纪律是确保党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条例》鲜明干的导向、匡正干的风气、规范干的行为,清晰划出了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有利于推动党员干部正确履职、积极作为。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为官一任就要造福一方,手握公权就要为民办事”的功名观和“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创业观,立足岗位职责,聚焦部署要求,真正在推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增进民生福祉等各项工作中有担当、敢作为,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让群众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进而护航党的伟大事业行稳致远。
端正生活作风,切实做到修身律己、正气充盈。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党员个人品德和道德修养的重要体现。《条例》严明生活纪律,列出了5个方面的负面清单,有助于引导党员强化身份意识,严格约束自身言行,更好履行党员义务、承担党员责任。党员干部要把端正人生追求、保持健康的生活作风作为修养品行、锤炼党性的现实需要,做新时期名副其实的党员干部、人民公仆。要坚持严以修身、严以律己,把好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关口,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做一名追求高尚情操的共产党员。
新闻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