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支撑,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作为对群众百姓矛盾感受最直接、最灵敏的关键层级,它的立足点就在基层。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当好“领头雁”。通过瞄准并打通影响社会基层治理效率的痛点、堵点和难点,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推动“基层党建+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主心骨”、党员“主力军”、党建“主阵地”在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党建带群建促社建,实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抓住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这条主线,将公众、社会力量和党委政府的关系,由“站着看”转换为“跟着干”。
二是强化网格化管理,做好“排头兵”。依托基层综治中心,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融合5G网络、云计算大数据资源优势,推进“多网融合、一网统管”改革,实现各部门网格及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发挥网格“前哨”作用,推动要素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不断强化基层治理能力,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三是完善纠纷化解机制,做好“勤务兵”。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规范各类调解组织、队伍、机制和保障建设,搭建多元化、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平台,动员全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引导从“台下看戏”到“上台唱戏”的角色转变,做到人员下沉、服务前移,群众自己调处纠纷,就地化解矛盾,使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广泛有效,人民群众生活更加幸福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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