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犹如隐藏在社会肌体中的毒瘤,损害群众利益,侵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要紧盯重点,强化政治自觉,把集中整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增强使命感,抓好集中整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增强责任感,保持清醒定力,破除不正之风,让群众感受到更多公平正义。
集中整治还不能只是停留在表面,而必须深入肌理,真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导向,明确整治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基层“微腐败”、公共服务领域的不正之风、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违法行为。对于整治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也要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不走形式、不打折扣。
集中整治工作要坚持系统观念,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凝聚工作合力,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各地党委担当主体责任,压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合力解决突出问题。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案件查办中暴露出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提对策,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监管漏洞,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要坚持正风反腐一起抓,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富顺县骑龙镇人民政府 邹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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