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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齐发 让流动党员“流而不失”


文章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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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6 16:10:53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和改进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采取精准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近日,中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做好新时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意见》要求,拧紧责任链条,在信息摸排、日常管理、作用发挥上做到精准发力、凝心聚力、持续发力,确保流动党员“流而不失”,不断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

精准发力开展“地毯式”搜索,让流动党员“不掉队”。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指出,要及时将流动党员纳入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落实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和流动党员责任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精准甄别流动党员,融合网格员、楼栋长、志愿者、村(社区)干部等N股力量,利用实地走访、网上发布、张贴公示等方式进行“地毯式”搜索,摸清流动党员详细信息,逐一登记造册、动态管理。流出地和流入地要“搭桥牵线”、加强沟通,在流动党员管理上实现信息共享、工作互促,让流动“流而不失”。

凝心聚力开展“便捷式”教育,让流动党员“不散光”。理论武装是党员的立身之本。《意见》指出,要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流动党员可就近就便到所在党组织报到,参加组织生活。各基层党组织要立足流动党员的特点,依托共产党员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新媒体工具,开展线上集中培训、视频交流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定期“快递”到流动党员“手上”,及时“充电”“加油”,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确保流动党员思想不脱节、学习不掉线。

持续发力开展“融入式”服务,让流动党员“不褪色”。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意见》指出,要激励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关怀帮助。各基层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针对流动党员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引导流动党员“亮身份”,在工作岗位上积极主动发挥专业特长和先锋模范作用,让流动党员在为人民服务中不断增强“身份认同感”。同时,要关心关爱流动党员的生活和工作情况,为他们提供政策解答、就业指导、法律咨询等“暖心服务”,让流动党员感受到“离家不离党”、心中有归处。(供稿人:重庆市九龙街道办事处 曾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