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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党政机关的行动自觉


文章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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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3 17:46:40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自2013年颁布以来,已成为规范公权力运行、遏制奢靡之风的重要制度保障。今年5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条例》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更具针对性的制度安排,为新时代党政机关作风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厉行节约是党的优良传统,更是政治要求。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优良传统。从延安时期的“精兵简政”,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勤俭建国”,再到新时代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节约始终是党政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条例》的修订,让这一要求更趋系统化,明确“红线”,使反浪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新《条例》与时俱进,推动治理升级。《条例》施行以来,各级党政机关在公务接待、差旅出行等方面大幅缩减开支,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然而,依然有个别地区和部门仍存在隐形变异问题。新修订的《条例》既保持了制度的连续性,又体现了时代性、创新性。新《条例》首次采用“负面清单”形式,明确12类禁止行为,划出行为“红线”;通过“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全过程监管链条;通过“强化数字赋能”,统筹规划“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数据共享和智能分析……实现了从“治已病”到“防未病”的治理思路升级。

落实落细,让新《条例》真正落地见效。自新《条例》施行以来,引起各界广泛关注,新《条例》的政策效应也在逐步显现。但要彻底铲除浪费滋生的土壤,仍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一方面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不把公款消费当作“特权福利”,让“过紧日子”融入机关文化基因;另一方面,还需严格把关,让单位内控机制不流于形式;除此之外,还得灵敏监督触角,扫除监管盲区及时发现隐形变异问题,针对新问题及时完善制度细则,于实践中,将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要求。以贯彻落实新《条例》为契机,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再上新台阶,让艰苦奋斗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耀眼的光芒。(作者:张霖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