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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之道在于“为”


文章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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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5 14:44:07

 近年来,在责任意识高压趋势下,许多基层干部在工作中表现出不会为、不敢为、不愿为的消极行为,“推、浮、绕、躲、拖”等推卸责任、缺乏担当的现象尤为严重。

《论语·泰伯》有云: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是最基本的为官之道。但在官场中,仍存在一部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太平官”,自认为“无为”就不会犯错,就可以平平安安的高升。殊不知,此类避责思维,较大程度上影响政策的执行落地乃为政之大忌。

常言道,在岗必言职,在职必理事,理事必担责岗位与职责本就是相对应的,为什么官,就该履什么职,担什么责,如此才能有力推进工作,圆满完成任务,让群众竖起拇指

“为官避事平生耻”。责任意识与担当精神是干部必备的品质。当下有的干部对待职责耍太极,遇到难事当推手,工作还未做,先安排退路,不履自身职责,不问百姓疾苦,遇事先考虑自己会不会被追责,头上“乌纱帽”是否戴的稳,此类规避责任的行为甚是荒唐,其结果不仅不能规避问责,反而与国家法律法规、大政方针相违背,引起群众反感。

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但既然身为党员干部,就应该坚守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和为人民服务的使命,常思百姓之需,解决百姓疾苦,常把责任二字记心头,明白岗位的职责,谨记服务的宗旨这样为官理政方可保障群众利益,这样的干部,也才能得到群众的“巴巴掌声”,组织的大力认可。

当下对干部的追责往往偏重于“乱作为”,而忽略了“无为”现象。深究“无为”可见其也是一种隐性的“乱作为”,根本在于为民服务思想不牢,私人利益根深蒂固,职业道德缺乏,公仆情怀丧失。有的干部对工作认识不足,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中自诩“圆滑”擅长“耍滑头”,有功劳往自己身上揽,有好处争先抢到手,有风险责任却退避三舍,隔岸观火。这种规避责任的“聪明”,实质是缺乏责任意识,祸国殃民之举

干部作为一名为民服务的公仆,肩负的是党和国家的期望,背负的是群众的信任和依赖,就应该大胆作为,用心尽责,真心履职,做无愧于心、无愧于民、无愧于职。县医院   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