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 徐晓琪)
“人脸识别”智能系统的上线,将人民群众办事办证的地点,从服务窗口移动到了每一位老百姓的手机屏幕上,不仅有效缓解了办事群众在不同窗口、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的尴尬情况,更大大减少了人民群众在参与政务服务的过程中所需要付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笔者认为,在我们为“刷脸政务”点赞叫好的同时,也应该用全面观来洞察这一新兴现象。“人脸识别”技术在“辨”民的基础上,能否真正做到“便民”?也是相关党员干部必须回答的问题。
问题之一,“刷脸政务”的功能是否全覆盖?曾几何时,人民群众想要办事办证,往往需要携带各类身份证件,前往服务大厅,经由工作人员现场核验之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流程。“人脸识别”技术的上线,固然让这一审核过程更加简单和高效了,但在证明了“我是我本人”之后,“刷脸政务”还能够为我们提供哪些服务呢?如果这一服务模式只能提供最基本的查询和验证功能,无法承担业务办理等重要职能的话,“刷脸政务”的全面性就还值得完善。
问题之二,“刷脸政务”的技术手段是否成熟和安全。无论是社保办理,还是户籍迁移,老百姓经常接触的政务服务都具有一定的保密性,“刷脸政务”在快捷化、高效化的基础上,也应该与信用审核技术、实名认证技术等其他手段有机结合起来,保障政务服务的安全性。
所以说,“人脸识别”技术与政务服务的融合和嫁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辨别人脸”的基础上,各类配套措施和后续手段也应该跟上,才能既“辨民”又“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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