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昝诵)
近日,媒体报道称,某地每年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有考核要求和任务,完成不了就要被列为工作落后典型。在问责数量上,有的地方感觉偏少,只好想方设法凑数,比如把不属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事项统计在内,本来问责范围只需到乡镇一级,却偏要扩大至村民小组。“某镇有9个村,基本上每个村都被上级以及本级纪委问责过,村干部免职的免职,辞职的辞职。”
作为基层干部,落在他们身上的责任少则十几项,多则二十多项,有些干部鉴于“责任担得多、追责问责多、工作压力大”,导致开展工作不够主动甚至裹足不前,究其原因主要之一,还是一些地方问责欠缺精准,伤了基层干部。
何以如此?“拼凑政绩”心态,以问责“流量”彰显“作为”。一些部门和领导干部,没有仔细分析责任落实情况、实际工作情况、具体细节情形等,只强调“逢人必问”“逢事必责”,到处树立“靶标”,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问责的板子打下去。比如,有的干部上班时间喝牛奶,本可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但却用给了党纪处分。这种看似“合情合理”,实则“用力过度”,严重挫伤了干部积极性。
诚然,问责如同给党员干部套上了“紧箍咒”,不少干部的作风有了很大的转变,自觉干事的多了,履职不力的少了,群众办事更方便了。但一旦问责“走偏”,不仅干部不接受、群众不认可,使问责的精准度大打折扣,也助长了形式主义。为此,一方面要抓住外显的“形”,在实施问责中,只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区分好主观和客观原因,才能打准打实问责板子。另一方面,更要注重内在的“魂”,问责只是手段,负责才是目的,只有把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相结合,用硬制度刹住基层问责“走偏”之风,方能引导基层干部有更多精力放在服务群众、狠抓落实上。
“一针不补,十针难缝。”问责“利剑”固然需要经常出鞘,但切忌胡乱挥舞。只有坚持求真务实,让问责工作“有章可循”,是哪一级责任就追究到哪一级,该采取什么问责方式就采取什么方式,不应当问责的就决不能追究责任,做到宽严适度、不枉不纵,这样方能让被问责的干部心服口服,也才能真正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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