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 何晓)
在工作中,不时会出现“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情况,究其原因,还是由于一些领导干部观念错误、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所造成。而要解决好这类问题,就需要我们的领导干部在细处着眼、在转上着力、在实字上下功夫,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萌芽状态。群众找你“一诉衷肠”、倒倒“苦水”,是生产生活上出现了状况,本身就一肚子怨气,需要政府给予帮助、予以解决,如果认为事情不值一提,是给政府“添乱”,势必会引起群众的对立情绪,造成群众的不满。
在具体工作中,常会因“小问题”引发出预想不到的结果。邻里纠纷、出路问题、生产性矛盾,这是农村常有的事,但往往因为介入不及时、处理不到位,导致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工作对象很少、问题很小的时候,没有及时解决、妥善处置,以至于不明真相的群众、心中有怨气的乡邻加入进来,导致个性问题上升为群体性事件;在处理过程中,没有做好疏通、搞好引导,以至于谣言四起、舆论一片哗然,导致民间问题转换为舆情事件。而在“小”时不注意,到“大”起来再“救火”,所花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就将是几倍甚至几十倍,何况,有的损失无法弥补,有的伤害难以挽回。
“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如果我们连小事都做不好,小节都守不住,细节都抓不牢,又怎能做大事、成大业?只有树立“群众事无小事”的思想,有了一项办理一项,出了一件解决一件,把小事做实、把细节抓实,才能“积跬步以至千里”,真正让群众满意。眼下的无知,必将成为问题升级的“导火索”;今天的随意,必将造成明天的追悔莫及。面对各式各样的矛盾问题,不能只想着自己的“帽子”和“椅子”,心里要放着群众的“好日子”,在群众关注关切和自己政绩面子产生分歧、出现矛盾时,要分得清主次,做得出决断,抛得开杂念,真正把群众事当成大事,把眼前事作为要事,用心去解决、用情去落实,全力避免“小问题”拖成“大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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